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4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姜广勇、高级管理人员裘剑调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姜广勇、高级管理人员裘剑调《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书》,上述股东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姜广勇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91%;本次计划减持不超过3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49%;
裘剑调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95%;本次计划减持不超过2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29%。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姜广勇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391%。
2、截至本公告日,裘剑调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19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计划;
3、减持数量及比例:姜广勇拟减持3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49%,裘剑调拟减持2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29%,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计划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履行情况
姜广勇、裘剑调承诺:“在任职期间持有公司股票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截止公告日,姜广勇、裘剑调一直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其他有关说明
1、姜广勇、裘剑调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姜广勇、裘剑调签署的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书。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