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2-027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新锂能”)于 2022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大信在全国设有 31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
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26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11484C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企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
首席合伙人:胡咏华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6 日
营业期限:2012 年 3 月 6 日至 2112 年 3 月 5 日
业务资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上年度(2020 年度)业务信息
总收入 人民币 18.32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人民币 15.68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人民币 5.84 亿元
审计公司家数 超过 10,000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65 家(含 H 股)
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
行业分布 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
政业。
审计收费 人民币 5.84 亿元
涉及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4 家
合伙人数量 144 人
注册会计师数量 1,192 人
从业人员数量 4,449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
(1)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0 年 12 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五洋债”案判决本所及其他机构承
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 年 9 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原判。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4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 2 人受到行政处罚、25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相关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项目组成员 姓名 执业资质 是否从事过证券 证券服务业务从
服务业务 业年限
项目合伙人兼拟签字 李朝鸿 注册会计师 是 21 年
注册会计师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夏红胜 注册会计师 是 17 年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 刘仁勇 注册会计师 是 19 年
(2)项目相关人员从业经验
姓名 从业经验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 年在大信会计师事务
李朝鸿 所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0 年开始为盛新锂能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
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东贝集团(601956)、国祯环保(300388)、荃银高
科(300087)、盛新锂能(002240)等多家上市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在大信会计师事务
夏红胜 所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0 年开始为盛新锂能提供审计服务。2018-2020
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 年开始在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2020
刘仁勇 年度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盛新锂能等 20 余
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公司管理层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 2022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48 万元(包含年报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上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20 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关于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其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