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0-131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说明
公司拟变更公司中文注册名称为“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英文名称为“Shenzhen Chengxin Lithium Group Co., Ltd”;变更证券简称为“盛
新锂能”,变更证券英文简称为“Chengxin Lithium”,证券代码“002240”保持不变。变更后的证券简称与其他上市公司的证券简称无相同或相似,变更后的证券简称不含有可能误导投资者的内容和文字。
二、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原因说明
(一)公司已完成重大资产出售,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为使公司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更匹配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出售持有的河北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55%股权、湖北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55%股权、广东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55%股权以及辽宁台安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
55%股权事项。上述重大资产出售的股权转让事宜已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完成了
工商过户。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0 月 10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7)等相关公告。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完成,标志着公司主营业务发生了重大变化,公司主营业务已经变更为锂电新能源材料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相关规
定,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依据容诚会计所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 8 月 25 日出具的《备考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公司 2019 年锂电新能源材料业
务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 98.71%。
2019年度经审阅的备考财务报表中的营业收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占比
按行业
林木 981.95 1.29%
新能源材料 75,139.88 98.71%
合计 76,121.83 100.00%
按产品
林木 981.95 1.29%
稀土 24,511.05 32.20%
锂盐 50,628.83 66.51%
合计 76,121.83 100.00%
(二)公司战略转型锂电新能源材料业务,已成为行业领先企业,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股价、误导投资者
公司自 2016 年开始,通过增资控股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
远锂业”)和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正式向锂电新能源材料领域战略转型,将主营业务延伸至锂盐产品以及稀土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等,实现主营业务的优化与升级。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致远锂业已建成 3 万吨锂盐产能生产线且运行情况良好,剩余 1 万吨产能的建设正在稳步推进,预计 2020 年底建成投产。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盛威致远锂业有限公司金属锂项目首期 600 吨第
一组 150 吨设备已于 2020 年 9 月进入试生产阶段,公司锂盐产品体系进一步完
善。公司锂盐产能已经位居国内前列。
2019 年 11 月,公司通过发行股份收购了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获得金川奥
伊诺矿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奥伊诺矿业”)75%的股权,实现了战略性布局锂矿资源,其业务进一步向上游锂矿采选业延伸。奥伊诺矿业产出的锂精矿将全部销售给致远锂业用于锂盐生产,保障锂矿原料的供应,并降低成本,提升公司锂盐产品的竞争力。
目前,公司分别与宁德时代、LGI、厦门钨业、杉杉能源、巴莫科技等行业领先企业建立了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公司产品已经向国内外领先客户批量供货,产品品质得到了一致认可,与优质客户形成深度绑定,销售迅速放量,进一步推
动了公司锂盐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随着新能源汽车、储能等领域的快速发展,锂电新能源材料业务的增长空间广阔。未来公司将集中资源,继续聚焦锂电新能源材料产业链,充分发挥上下游产业链的协同优势,提升核心竞争力,致力成为产能、品质领先的全球锂电新能源材料领先企业。
综上,鉴于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后锂电新能源材料业务成为公司主营业务,为使公司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更匹配,突出公司主营业务特征,同时也令投资者更加清晰直观的了解公司,树立公司全新企业形象,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体现公司发展战略的现实情况。本次变更合理,并与主营业务相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仍为“002240”。
2、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未提出异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公司名称变更登记。
3、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