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4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 1018 号中航中心 31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
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天广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陈潮、赵如冰、丘运良已向董事会提交了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并将在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 名 独 立 董 事 的 2019 年 度 述 职 报 告 同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
《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9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27,879.22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6,676.21 万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24.06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11元/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488,340.4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所有者权益为 253,794.82 万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确认。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 年年度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合并)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240,634.67 元,公司(母公司)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 25,509,373.65 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00 元,加上公司(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7,890,160.58 元,2019 年度末公司(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12,380,786.93 元{2019 年度末公司(合并)实际可供分配利润-90,556,397.46 元}。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性和流动资金的正常需要,公司 2019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2019 年度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全部结转到下一年度。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9 年-2021年)》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2019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 同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专 项鉴证报 告。具体内 容详见同日 刊登于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八、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九、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担任
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议,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2020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确保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0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自授信申请被批准之日或签订授信协议之日起)。
本项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协议等文件。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履行公司内部和银行要求的相应审批程序后具体操作各项授信业务品种。
十一、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
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在下属子公司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156,000 万元,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及授权期限为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投资期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0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为止,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以 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
盛屯锂业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容诚专字[2020]518Z0127 号),2019 年度盛屯锂业合并报表中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5.43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0.13 万元,低于 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