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1-104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定于 2021 年 11 月 12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组织召集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组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的同一表决权只能在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选择一种,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五)14 点。
网络投票时间: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2 日 9:15-15:00。网络投票的具体方
法及操作流程请见本通知的附件 4。
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周东路 8 号公司办公楼 5 楼
9 号会议室。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期间,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本公司提倡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六)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5 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于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5 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此次会议将审议如下议案:
1.00 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第三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决议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等媒体上发布的公告。议案具体内容请见本通知的附件 1。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如下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100 总议案
1.00 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10 日,8 点 30 分至 17 点。
(二)登记方法
股东可以以现场递交、信函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登记须填写现场参会登记书(详见本通知的附件 2)。
以现场递交方式办理登记的,自然人股东应向本公司提交其本人股东账户卡、开立该股东账户卡所使用的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除上述材料外,代理人还应持其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向本公司提交该法人的股东账户卡、开立该股东账户卡所使用的证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该法人的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除上述材料外,代理人还须持其本人身份证、该法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的附件 3)。
以信函邮寄、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请股东比照现场递交方式所需提交的材料,向本公司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须股东签名或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或其电子版,并在现场参加会议时,提交相关证件、授权委托书(若有)的原件。
(三)登记的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秣周东路 8 号,奥特佳新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传真:025-52600072
邮政编码:211111
联系人:李丽培
(四)登记及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的各项费用须自理。
特此通知。
附件:1.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议案;
2.现场参会登记书;
3.授权委托书;
4.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
附件 1: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请各位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一、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合计 17.61 亿元1债务担保额度的议案》,为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 13 家全资子公司提供了合计不超过 17.61 亿元债务担保额度。
今年以来,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业务规模稳步扩张。为满足子公司发展需求,公司拟在四月份担保额度的基础上增加 4 亿元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本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在 70%以下的子公司增加 2 亿元担保额度,担保对象限定为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奥特佳)、安徽奥特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奥特佳)、南京奥特佳商贸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佳商贸)、空调国际斯洛伐克公司(以下简称 AISV);为资产负债率在 70%以上的子公司增加 2 亿元担保额度,担保对象限定为空调国际(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AISH)。
本次新增后,公司给资产负债率 70%以下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
度将增至 13 亿元,给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将增至 8.61 亿元,担保总额度增至 21.61 亿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49.62 亿元的 50%。此次新增担保额度与四月份担
保额度的有效期截止日相同,均为 2022 年 4 月 1 日。
1 本通知提及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此次新增担保额度的担保对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公司新增 2 亿元担保额度
子公司名称 成立日期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南京奥特佳 2000 年 5 月 16 日 南京 丁涛 100000 万
安徽奥特佳 2012 年 7 月 13 日 滁州 张永明 29000 万
奥特佳商贸 2018 年 7 月 9 日 南京 丁涛 2000 万
AISV 2017 年 3 月 15 日 斯洛伐克 Vikram Joshi 5000 欧元
上述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南京奥特佳 单位:元
科目 2020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2021 年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182,382,934.35 5,442,839,355.06
负债总额 2,198,625,291.11 2,435,101,382.64
净资产 2,983,757,643.24 3,007,737,972.42
科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505,269,212.55 1,306,814,818.78
利润总额 6,614,651.43 28,217,548.76
净利润 6,690,621.65 23,980,329.18
安徽奥特佳 单位:元
科目 2020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2021 年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45,449,653.30 856,369,313.14
负债总额 287,019,811.80 570,574,051.29
净资产 258,429,841.50 285,795,261.85
科目 2020 年度(经审计) 2021 年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80,308,208.30 310,453,218.71
利润总额 -15,651,037.00 32,412,800.08
净利润 -11,830,756.10 27,365,420.35
奥特佳商贸 单位:元
科目 2020 年12 月31 日 (经审计) 2021 年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