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奥特佳 证券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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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次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10 月 24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永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
际出席 9 人,参会董事人数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全体董事审核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后一致认为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二、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可以满足子公司发展需求,同意公司在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的基础上,为资产负债率在 70%以下的子公司增加 2 亿元担保额度,担保对象限定为南京奥特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奥特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南京奥特佳商贸服务有限公司、空调国际斯洛伐克公司;为资产负债率在 70%以上的子公司增加 2 亿元担保额度,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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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对象限定为空调国际(上海)有限公司。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增至 21.61 亿元。此次新增担保额度与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的有效期截止日相同,均为 2022年 4 月 1 日。
此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11 月 12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上述需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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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