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以专人送
出或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
议于 4 月 15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会议由董事长黄小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详见 2021 年 4 月 16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定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3)详见
2021 年 4 月 16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