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5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30 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6 月 1 日、2021 年 7
月 2 日、2021 年 7 月 24 日、2021 年 8 月 2 日、2021 年 9 月 2 日、2021 年 10
月 9 日、2021 年 11 月 2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 2,686,9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0.4636%,最高成交价为 4.7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51 元/股,成交总金额 12,373,217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