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证券代码:002235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六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股普通股。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600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
为人民币 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 41373.65 万股的
1.45%。具体如下: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375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
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41373.65
万股的0.91%。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
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25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占
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41373.65万股的0.54%。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权益数量及激励总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本公司已经确立了以版权业务为核心的发展战略,未来围绕版权基础服务、版权运营、版权交易等建立全产业链的版权服务业务。为了提高公司版权业务战略的实施效率,本计划中限制性股票部分主要向跟版权业务相关的核心人员发放,版权业务相关人员占到实施对象的 78.26%,且公司高管(除分管“版全家”业务的副董事长黄清华外)不参与限制性股票部分。
四、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部分的行权价格为每份12.37元,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二)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部分的授予价格为每股7.70元,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
(二)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50%。
五、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六、业绩考核指标
(一)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行权/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解锁期 2017年净利润不低于1.0亿元;
第二个行权/解锁期 2018年净利润不低于1.6亿元;
第三个行权/解锁期 2019年净利润不低于2.5亿元。
(二)部分业务单元业绩考核指标:
行权/解除限售期 畅元国讯业绩考核目标 微梦想业绩考核目标
2017年净利润不低于1.2亿元,其
中:在2017年完成1亿元净利润的
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2017年净利润不低于1600万元;
基础上,对各激励对象各自负责
拓展的新业务实施分别考核。
2018年净利润不低于1.55亿元,
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其中:在2018年完成1.3亿元净利 2018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
润的基础上,对各激励对象各自
负责拓展的新业务实施分别考
核。
2019年净利润不低于1.6亿元,其
中:在2019年完成1.4亿元净利润
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 2019年净利润不低于3500万元。
的基础上,对各激励对象各自负
责拓展的新业务实施分别考核。
注:1、上述“净利润”指未扣除激励成本前的净利润。
2、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9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
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八、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股权登记之日起至所有股票 期权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 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九、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进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二、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十三、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四、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
召开董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失效。
十五、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目 录
第一章 释义......7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 9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10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1
第五章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12
第六章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32
第七章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36
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38
第九章 附则......41
第一章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安妮股份、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指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 指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期权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
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
限制性股票 指 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
售期,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
可解除限售流通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的
激励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