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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34 深市 民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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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股份:关于转让北京民和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1-05-12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9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北京民和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 年 5 月 11 日,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或“民和股份”)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与北京富润永祥创业投资中心(以
下简称“富润永祥”)就民和股份转让持有的北京民和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民和投资”)100%股权的事项,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将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
北京民和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富润永祥创业投资中心。本
次转让以《北京民和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为作价
依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的条件。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股权转让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否决,0 票
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北京民和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
案》,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本次股权转让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股权转让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可使公司集中资源专注于主业的经
营与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北京富润永祥创业投资中心(普通合伙),注册资本 5500 万,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 19 号 C1105,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及咨询。
    交易对方与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
关系不存在任何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
系,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民和投资基本情况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
立北京民和农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5,000 万元人民币,
占注册资本的 100%,设立子公司北京民和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标的名称:北京民和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希民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北京燕南鹿鸣春大酒店 310 室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销售农产品;市场开发;财务顾问咨询。
    2、公司持有的民和投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
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和冻结等司法措施。
    3、公司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北京民和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
作为股权转让的作价依据。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民和投资财务数据为:总
资 产 50,317,327.69 元 , 负 债 261,386.68 元 , 应 收 账 款 0 元 , 净 资 产
50,055,941.01 元;营业收入 65,147.79 元,营业利润 0 元,净利润 41,222.58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8,492.67 元(年度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民和投资一季度财务数据为:总资产 49,625,581.99
元,负债 87,884.92 元,应收账款 0.00 元,净资产 49,537,697.07 元;营业收
入 0.00 元,营业利润-518,243.94 元,净利润-518,243.94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598,193.02 元(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4、本次股权转让实施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更。截止目前,公司
未对民和投资提供担保、也未委托民和投资进行理财、民和投资未有占用本公司
资金情况。

    四、股权转让的主要内容
    1、本次股权转让经董事会批准后,由公司董事长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
文件。
    2、本次股权转让款采取货币现金方式支付。
    3、定价依据:以民和投资 201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审计报告净资产
为作价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民和股份向富润永祥转让民和投资 100%股权
的价格为人民币 5,005.59 万元。

    五、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权转让可使公司集中资源专注于主业的经营与发展。
    2、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将不再民和投资拥有任何权益。
    3、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产生相
关关联交易及其他同业竞争等情形,公司日常经营不会受到任何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北京民和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