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09-041
关于子公司北京民和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拟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该事项基本情况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子公司北京民和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授权子公司北京民和农业投资
有限公司进行玉米、大豆、豆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从事套期保值的目的
公司常年饲养大量种鸡及商品鸡,饲料需求量较大。而生产饲料所需原材料
玉米、大豆、豆粕市场价格变动较大,为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原材料成本大幅波动
风险,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进行风险控制,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
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二、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
北京民和农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原材料玉米、大豆、豆粕的期货交易合约。
三、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北京民和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期间为本议案通过之日至
2010 年末,期货套保账户玉米和大豆类(包括大豆和豆粕)持仓限额分别为4000
手和2000 手,账户资金投入限额为2000 万元。期货套期保值使用北京民和农业
投资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如投入金额超过2000 万元,则须上报公司董事会,由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后,依据相关内控制度及业
务流程进行操作。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
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
金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玉米、大豆、豆粕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可
能违反材料采购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
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五、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北京民和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大
豆、豆粕交易合约。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70%,期货
持仓量应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期货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
匹配,签订现货合同后,相应的套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出现货合同
规定的时间或该合同实际执行的时间。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本议案通
过之日至2010 年末,期货套保账户玉米和大豆类(包括大豆和豆粕)持仓限额
分别为4000 手和2000 手,账户资金投入限额为2000 万元。如所需资金超出上
述额度,则须上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及
有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
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设立专门的风险控制岗位,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北京民和农业投资有
限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
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4、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北京民和农业投资有
限公司将设立完善的网络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
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减少损失。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