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3 证券简称:塔牌集团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号)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 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共同控股股东暨共同控制人钟烈华、张能勇和徐永寿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担任发行人董事或监事的股东钟烈华、张能勇、徐永寿和彭倩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和锁定的有关规定。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 2008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中,2008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2007 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07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塔牌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544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2,00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8,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03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8]60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塔牌集团”,股票代码“002233”;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8,000万股股票将于2008年5月16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8年5月16日 3、股票简称:塔牌集团 4、股票代码:002233 5、本次发行后总股本:400,000,000 股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00,000,000 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
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
内不得转让。
8、本公司共同控股股东暨共同控制人钟烈华、张能勇和徐永寿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本次发行前的公司其他股东彭倩、陆擎、黄彩青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担任发行人董事或监事的股东钟烈华、张能勇、徐永寿和彭倩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8,0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目 数量(万股) 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
首次公开发行前
已发行的股份 钟烈华 9,000 22.5% 2011年5月16日
张能勇 7,350 18.375% 2011年5月16日
徐永寿 7,350 18.375% 2011年5月16日
彭 倩 5,700 14.25% 2009年5月16日
陆 擎 300 0.75% 2009年5月16日
黄彩青 300 0.75% 2009年5月16日
小 计 30,000 75% -
首次公开发行的 网下配售的
股份 股份 2,000 5% 2 008年8月16日
网上发行的股份 8,000 20% 2008年5月16 日
小 计 10,000 25% -
合 计 40,000 1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13、上市保荐人: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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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Guangdong Tapai Group Co., Ltd 3、法定代表人:钟烈华 4、注册资本:30,000 万元(发行前);40,000 万元(发行后) 5、成立日期:2007年4月28日 6、住所及邮政编码: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大厦) 514100 7、经营范围:制造:水泥,水泥熟料;制造、加工、销售:建筑材料,水泥机械及零部件,金属材料;仓储;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及综合技术服务;网上提供商品信息服务;房地产经营(凭房地产资质等级证书经营);火力发电。 8、所属行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SRC行业分类代码为C61) 9、联系电话:0753-7887036 传真号码:0753-7883229 10、互联网址:http://www.tapai.com 11、电子信箱:tp@tapai.com 12、董事会秘书:曾皓平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任期起止日期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万股)
钟烈华 董事长 男 2007.4.28-2010.4.27 9,000
张能勇 副董事长 男 2007.4.28-2010.4.27 7,350
徐永寿 副董事长 男 2007.4.28-2010.4.27 7,350
樊粤明 独立董事 男 2007.4.28-2010.4.27 0
刘峰 独立董事 男 2007.4.28-2010.4.27 0
谢伟新 监事会主席 男 2007.4.28-2010.4.27 0
彭 倩 监事 女 2007.4.28-2010.4.27 5,700
陈晨科 职工监事 男 2007.4.28-2010.4.27 0
徐惠明 总经理 女 2007.4.28-2010.4.27 0
彭森泉 副总经理 男 2007.4.28-2010.4.27 0
刁东庆 副总经理 男 2007.4.28-2010.4.27 0
丘增海 副总经理 男 2007.4.28-2010.4.27 0
曾皓平 董事会秘书 男 2007.4.28-2010.4.27 0
陈毓沾 财务总监 男 2007.4.28-2010.4.27 0
注:根据《公司法》规定,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公司发起人中,钟烈华、张能勇和徐永寿三人作为一致行动人,共同组成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上市前,钟烈华等三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7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9%,具有绝对控股地位;本次发行上市后,钟烈华等三人持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9.25%,仍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钟烈华先生: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1427194910121331,住所为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塔牌大道89号A栋901。
钟烈华先生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硅酸盐专业,从公司设立时起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拥有三十余年的水泥行业生产、经营和管理经验。
钟烈华先生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经营管理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建材行业优秀企业家”、“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广东省水泥行业优秀企业家”等光荣称号。 张能勇先生: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1427196309130033,住所为广东省蕉岭县蕉城镇溪峰路南三巷3号。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徐永寿先生:中国公民,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441427550915061,住所为广东省蕉岭县三圳镇芳心管理区墟一村。现任公司副董事长。
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的其他公司情况如下:
姓名 持股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及已发行股份数) 投资金额 持股比例
钟烈华 (通过其女儿钟云) 香港华聪 10,000 港元(其中已发行股份100 股) 50%
张能勇 香港华聪 10,000 港元(其中已发行股份100 股) 25 港元 50 港元 25%
文华矿山 1,800 万元 450 万元 25%
徐永寿 香港华聪 10,000 港元(其中已发行股份100 股) 25 港元 25%
文华矿山 1,800 万元 450 万元 25%
三圳工程公司 508 万元 508 万元 100%
聚源实业 2,000 万元 300 万元 15%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 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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