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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维通信:关于续聘2021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8

奥维通信:关于续聘2021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1-030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容诚在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工作。预计 2021 年度审计费用
不超过人民币 10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8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系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是具有特大型国有企
事证券服务业务,是全球知名会计网络 RSM 国际在中国内地的唯一成员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7 亿元; 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
量控制体系,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3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018 人,其中 4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19 年度收入总额为 105,772.13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82,969.01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46,621.72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于本公司所在行业,该所及审计人员拥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陆红,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1984 年12 月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自 1998 年起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拥有三十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多年来从事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莱茵达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IPO、上市公司年报以及重大资产重组、大中型国有企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券审计等工作,涉及领域涵盖制造业、交通运输、房地产、信息化软件业、农业等多个行业,无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宫颖,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10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16 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
经验,无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逸飞,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4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

  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专业判断,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均能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
财务及内控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职,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4.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的函;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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