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关于公司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整改情况的致歉函
本人系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河南寓泰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寓泰控股”)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2019 年 12 月 23 日、12 月 24 日、2020 年 1 月 13 日、2020 年 1 月 14 日,寓泰控
股安排公司以贸易预付款的形式分别最终向北京众泰源科技有限公司转款 4,000 万元,向上海恺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转款 2,000 万元。截止本函出具日,资金占用方已向公司归还了全部占用资金合计 6,000 万元,并已向公司支付了资金占用费用 67.85 万元。
2019 年 9 月,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开封鸿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鸿
博”)在长安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立的资金账户划转款项 8,000 万元,拟用
于其参与投资设立开封农投鸿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额。2019 年 9 月 19 日,
开封鸿博将该笔存款办理存单质押,为上海恒翟商贸有限公司在长安银行西安经济技术
开发区支行的 8,00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进行存单质押担保。2019 年 12 月 24 日,开封
鸿博的该笔存单质押已解除担保,未给上市公司造成实际损失,上述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全面自查并整改完成,《关于公司自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及整改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也制定和完善《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和公司相关制度的执行,防止上市公司违规担保、控股股东及关联资金占用情况的再次发生。
寓泰控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寓泰控股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就上述行为致歉如下:
寓泰控股的上述行为给公司造成了不良影响,本人代表寓泰控股真诚地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本人已深刻认识到此次事件影响的严重性。今后,本人将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各项监管规则的学习,提高守法合规意识,避免违规担保、资金占用和其他违规行为的发生。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事项的致歉函》之签署页,无正文】
河南寓泰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毛伟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