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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29 深市 鸿博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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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博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26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8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连续三个交易日内(9月20日、9月21日、9月2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经公司自查,并询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尤友岳先生、尤丽娟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弗兰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仍在进行中。鉴于本次交易事项受审计、评估结果的影响较大,最终能否完成本次交易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2229,证券简称:鸿博股份)连续三个交易日内(9月20日、9月21日、9月25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5日及2018年8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回购价格不超过13元/股;公
司于2018年9月12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97,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92%),回购金额4,998,437.5元。2018年9月17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99%),回购金额1,513,40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47,95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090%,回购金额总计6,511,837.5元。

    (三)2018年9月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与香港弗兰德科技有限公司于福州签署了《弗兰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公司拟以现金3.45亿元收购弗兰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弗兰德科技”)30%股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请查阅巨潮资讯网《关于签署框架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可能或者已经对本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五)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七)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业绩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预测范围不存在较大差异。


  (二)公司拟以现金3.45亿元收购弗兰德科技30%股权的交易事项正在推进但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框架协议》签署后,本次交易事项仍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事务所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评估后签订最终的股权收购协议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鉴于本次交易事项受审计、评估结果的影响较大,最终能否完成本次交易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仍在有效期内。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上涨超出回购价格上限等风险,而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四)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