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4-081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近年来市场形式变化,综合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情况及未来竞争格局的变化,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示范项目”)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约6,212.20万元(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将注销存放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及用于现金管理的理财结算专户,公司与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同步终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66 号)核准,公司向 9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27,208,77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13.22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359,699,939.4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7,080,448.30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2,619,491.1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17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总额 截至 2024 年 11 月 备注
30 日累计投入金额
1 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 24,683.95 19,361.09 拟变更
充电站建设运营示范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578.00 10,591.06 已完成
合计 35,261.95 29,952.15 -
注:
(1)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拟在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开之前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注销对应理财专户,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超额部分人民币 13.06万元为利息收入。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变更的募投项目为“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示范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总投资24,683.95万元,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4,683.95万元,计划建设期为30个月。
截至2024年11月30日,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9,361.09万元,投资进度为78.44%,主要用于在各实施地点城市建设运营电动汽车集约式柔性公共充电站,剩余募集资金6,212.20万元(包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除前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3,000万元人民币外,剩余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示范项目”是公司根据当时市场情况、预计发展趋势等情况制定,但自公司实施该募投项目以来,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发展迅速,行业竞争加剧,市场需求增长情况不及预期。同时,近年来公司为满足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通过银行借款等外部融资方式筹集资金以满足日常经营,融资成本存在优化空间。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经综合考虑外部经济、产业发展状况、公司布局“虚拟电厂”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审慎决定,拟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将剩余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同时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的整体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将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并持续关注市场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趋势,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确定永久补流资金的具体用途,助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将注销存放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及用于现金管理的理财结算专户,公司与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同步终止。
四、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方向,有利于支持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资金成本,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