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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25 深市 濮耐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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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耐股份: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14


证券代码:002225            证券简称:濮耐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2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对未来业绩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署概况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着平等自愿、相互信任、互惠互利以及长期的原则,公司将为格林美开发一种适用于红土镍矿高压浸出HPAL工艺的高效沉淀剂产品并保障供应,以实现双方战略利益的最大化。

  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协议签署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安中心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 A 栋 20 层
2008 号房(仅限办公)

  法定代表人:许开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41643035

  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28 日

  经营范围:二次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生态环境材料、新能源材料、超细粉体材料、光机电精密分析仪器、循环技术的研究、开发及高新技术咨
询与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普通货运(不含危险品,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超细镍粉、超细钴粉的生产、销售及废旧电池的收集与暂存(由分支机构经营)。塑木型材及铜合金制品的生产、销售及废线路板处理(由分支机构经营);废旧金属、电池厂废料、报废电子产品、废旧家电、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废轻化工原料、废玻璃回收、处置与销售(以上经营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废旧车用动力蓄电池的收集、贮存、处置(以上经营项目由分支机构经营)。

  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其他说明:格林美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格林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合作事项

  1.1 一种适用于红土镍矿高压浸出HPAL工艺的高效沉淀剂产品的开发与供应。

  1.2 双方在合作期间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等归双方共同所有。鉴于乙方已形成的高效沉淀剂产品销售,乙方向其他客户销售的高效沉淀剂产品与销售给甲方的高效沉淀剂产品中可能涉及相同的知识产权,该知识产权为乙方现有知识产权,为乙方独自所有,不属于合作期间产生的知识产权。
  1.3 在合作开发的高效沉淀剂产品满足2.1条约定的前提下,甲方优先向乙方采购合作开发的合格高效沉淀剂产品,乙方也应当优先满足甲方(包括甲方的关联企业,下同)的购买需求。合作开发的高效沉淀剂产品虽未完全满足2.1条约定,但甲方仍有需求而要求乙方优先供应的,乙方应当优先供应。

  2、权利与义务

  2.1 甲方向乙方提供对高效沉淀剂产品的开发的产品质量及目标要求,以及通过自有生产线对与乙方合作开发的高效沉淀剂产品进行实验,以验证合作开发的高效沉淀剂产品是否符合开发的产品质量及目标要求以及甲方使用要求。

  2.2 乙方利用自有生产设备及产线根据甲方的要求生产高效沉淀剂产品并优先供应给甲方。

  2.3 乙方需在本协议和商务合同签署后60天内完成本协议约定的高效沉淀
剂产品的批量生产(含试制)。乙方未能在前述期限内完成,在甲方同意的延长期内仍未完成的,甲方有权同时与第三方开展该高效沉淀剂产品的合作开发,且无需履行优先向乙方采购的保证,但甲方在之后乙方完成后要求乙方优先向甲方供应的,乙方仍须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优先供应。

  3、保障供应

  3.1 甲方保证:在合作期间如果甲方需要采购活性高效沉淀剂产品,甲方优先采购与乙方合作开发的符合2.1条约定的高效沉淀剂产品。

  3.2 乙方保证:在乙方高效沉淀剂产能未达到甲方需求量(包括满足2.1条约定的高效沉淀剂产品及虽未完全满足2.1条约定但甲方仍要求乙方优先供应的高效沉淀剂产品,以下统称“合作开发的高效沉淀剂产品”)前,乙方现有产能必须优先保证全部供应甲方。

  乙方每年度向甲方保供合作开发的高效沉淀剂产品,每年度供应量由甲乙双方以书面方式确认(该确认文件简称“年度保供计划”),双方应本着对各自产能的客观预计,合理确定年度需求和供应量,以避免实际供应量或需求量与供应计划产生较大偏离。在供应计划内,乙方需保证高效沉淀剂原料库存可以完全覆盖甲方的需求量。

  4、定价及结算模式

  4.1 定价模式: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另行约定。

  4.2 结算模式:甲方(或其关联企业)应按双方协商的方式将货款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保密条款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资料或信息(包括不限于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以及双方的研究开发过程及开发成果的技术秘密和涉及的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6、违约责任

  按照法律规范,双方另行约定。

  7、其他

  本协议对双方及其权利义务继承人均有约束力。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中的权利或义务。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对公司的影响

  近年来,公司利用独特的资源禀赋优势及不断的研发投入,持续在湿法冶金
领域开拓新的市场和利润增长极。本协议的签订是公司沉淀剂产品在湿法提镍领域取得的重要里程碑。随着双方合作的具体落地,预计将为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具体合作将在双方另行签署的年度保供计划等文件中进一步明确,受市场环境变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