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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跃医疗: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22

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18-030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本次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05月21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05月20日至05月2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0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05月20日下午3:00至2018年05月21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地点:江苏省丹阳市云阳工业园振新路南公司二楼会议室

    5、主持人:董事长吴光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7、本次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刊登在2018年04月21日与2018年05月0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三、会议出席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6人,参加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91,032,4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9819%。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投票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452,138,4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1021%。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8,894,0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79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91,032,4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弃权:0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含)的中小股东(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赞成:44,220,6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 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91,032,4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弃权:0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含)的中小股东(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赞成:44,220,6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及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91,032,4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弃权:0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含)的中小股东(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赞成:44,220,6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91,032,4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弃权:0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含)的中小股东(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赞成:44,220,6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91,031,4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98%;反对:1,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2%;弃权:0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含)的中小股东(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赞成:44,219,6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99.9977%;反对:1,0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0.0023%;弃权:0股。

    (六)关于《公司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91,032,4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弃权:0股。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含)的中小股东(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赞成:44,220,6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100.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91,015,6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66%;反对:0 股;弃权:1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0.0034%。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含)的中小股东(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赞成:44,203,8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99.9620%;反对:0股,弃权:1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0.0380%。

    (八)审议关于《公司部分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491,018,43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971%;反对:0 股;弃权:1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0.0029%。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含)的中小股东(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赞成:44,206,6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99.9683%;反对:0股,弃权:14,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0.0317%。

    五、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