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声明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意向书不具有据以发
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意向书
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股票类型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5,600万股
每股面值 1.00元/股
每股发行价格
预计发行日期 2008年2月22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22,200万股
公司控股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及受同一实际控
制人控制的股东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承诺:自本次发行股票上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
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的承诺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08年2月1日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招股意向书的所有内容均构成招股说明书不可撤销的组成部分,与招股说明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重大事项提示
一、公司控股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及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承诺: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二、经公司2007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公司在2008年6月30日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则公司本次发行前产生的利润由本次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截至2007年9月30日,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为19,600,259.55元。
三、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第四节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替代能源冲击风险
来源于油田伴生气的液化石油气可作为燃气、汽车燃料、化工原料。作为燃气用途,天然气与液化石油气互为替代产品。天然气在国内价格受政府控制,尚未与国际接轨,对液化石油气具有较大的价格优势。天然气“西气东输”(一线)工程投产后,公司部分客户流失,或减少了用量,对公司在报告期经营业绩的提升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如今后在公司主要销售区域内有大量的增量天然气供应并维持目前的低价,且公司未能有效开拓汽车燃料等用途,则天然气对公司液化石油气产品销量的扩大、价格的提高和竞争力的提升将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采购决策风险
公司丙烷、丁烷单笔国际采购金额较大,2004年至2006年度平均单笔采购数量1.45万吨,按2006年度的平均采购价格每吨544美元计算,单笔采购金额近800万美元。因此,准确把握丙烷、丁烷价格波动趋势,选择有利的采购时点,把握好采购数量是降低公司采购成本的关键。如果对国际液化气价格走势判断失误造成采购时机不当、采购价格偏高,且销售时未能有效地消化产品成本,则将
(三)安全生产风险
液化石油气属易燃易爆品,其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对安全有极高要求。虽然公司非常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设施的投入,且自1996年公司成立至今未发生一起安全方面的事故,但是,由于液化石油气的生产、仓储、运输过程中涉及一系列环节,若公司在生产安全管理方面不能保持目前安全运行的状况,疏于安全管理或工作人员违章操作,将不能完全排除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安全方面的事故,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四)经营季节性波动风险
液化气作为燃气用途时,其销售和经营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冬季气温较低,为液化气的销售旺季,销售量及价差明显上升,第四季度公司盈利大幅度上升;前三季度特别是上半年为液化气的销售淡季,销售价差及盈利较小。2004年至2006年第四季度公司实现的毛利分别为1831.71万元、1216.74万元、4424.69万元,占全年毛利的比重分别为58.78%、36.12%、88.16%。而2004年-2006年上半年仅实现毛利702.62万元、815.98万元、193.10万元,占全年毛利的比重分别为22.55%、24.22%、3.76%。因此,公司第四季度经营状况对公司全年盈利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若在液化气销售旺季公司未能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或客户需求因气候、替代产品竞争等原因发生对公司不利的变化,将影响公司全年的盈利水平。
(五)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汉平先生、周一峰女士父女二人,本次发行前通过东华石油、优尼科长江共同间接持有公司71%的股份,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将不低于53.09%,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实际控制人可能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决策,若权力行使不当则可能对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六)短期偿债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融资方式主要包括银行债务融资、信用证项下的融资和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等。公司原料集中采购、集中付款且单次采购付款金额较大的特
(七)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由于我国人民币持续升值,公司汇兑损益也随之上升。2004年度、2005年度、2006年度及2007年1-9月公司汇兑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79%、39.71%、30.91%和41.21%;根据盈利预测报告,2007年全年汇兑损益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为22.37%。虽然目前人民币汇率持续上升的走势有利于公司进口业务,但一旦汇率反向波动,则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使用盈利预测信息风险
本公司编制了2007年度盈利预测报告。2007年度公司预测的合并净利润为4,106.67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137.22万元。截至2007年9月30日已审实现数为1953.98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960.03万元。本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盈利预测基本假设的基础上恰当编制的。由于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实际结果可能与预测性财务信息存在差异,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发行人/公司/股份公司 指 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东华能源东华优尼科/有限公司 指 公司前身张家港东华优尼科能源有限公司东华运输 指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张家港东华运输有限公司浙江优洁能 指 浙江优洁能汽车能源有限公司东华石油 指 发行人控股股东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ORIENTAL PETROLEUM(YANGTZE)
LIMITED优尼科长江 指 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UNOCAL
YANGTZE LTD.江苏欣桥 指 江苏欣桥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南京汇众杰 指 南京汇众杰能源贸易有限公司镇江协凯 指 镇江协凯机电有限公司FBC 指 FBC INVESTMENT LIMITED,发行人的实际控股
公司MATHESON 指 MATHESON ENTERPRISES LIMITED,FBC全资
子公司,东华石油的控股公司GOLDEN RIBBON 指 GOLDEN RIBBON CONSTRUCTION MATERIAL
(PROPRIETARY) LIMITED,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控股的公司。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通股股票5600万股的行为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承销团 指 由主承销商为承销本次发行的股票而组织的
承销机构的总称发行人会计师/江苏公证 指 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江苏苏源 指 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保税区 指 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由海关实施特殊海关监管
的特定经济区域。境外货物进入保税区,暂缓
缴纳关税、进口增值税等进口环节税;境外货
物加工、仓储后复出口的,免增关税、增值税;
货物进入境内区外时,按照货物进口缴纳进口
环节税收燃气 指 各种气体能源的总称,主要包括液化石油气、
天然气、人工煤气,在农村也含沼气城市民用燃气 指 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规定,供城市
居民生活作燃料使用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
和人工煤气等气体能源
工业燃气 指 指工矿企业生产过程中作为燃料使用的液
化气、天然气等气体能源
液化石油气/液化气/LPG 指 进口液化气与国产液化气的统称
进口液化石油气/ 指 以进口油田伴生气为原料生产的液化气。无色进口液化气/进口气 无味,经加压或低温冷冻后液化保存,主要成
分为丙烷与丁烷,纯度较高,热值稳定,是一
种高热效低污染的优质工业燃气和汽车燃料,
也被用作化工原料,基本不用作民用燃气
国产液化气/国产气 指 国内炼油厂、石化厂在石油炼制和加工过程中
所产生的混合副产气体,主要成分与进口气相
近但杂质含量较高,主要用于城市及乡镇民用
燃气
天然气 指 从气田开采得到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