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天宝食品 证券代码:002220 公告编号:2018-012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4月16日上午9:00在大连市金州新区拥政街道三里村624号工厂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召开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4月4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作庆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黄作庆先生召集和主持,与会董事经过充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公司2017年全年
实现营业收入为1,465,292,337.8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133,805,684.41元,
以公司最新总股本547,485,824股为基数,实现每股收益0.24元。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摘要详见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证券时报》。
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7年度母公司
实现的净利润为132,484,693.11元,按照母公司报告期内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
盈余公积金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减去已分配2016年度现金分红,年末实
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38,629,509.60元。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等法规要求,结合公司2017年度盈利情况,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47,485,82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3,687,145.60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如果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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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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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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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正常运作周转资金需求,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黄作庆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本项授权有效期至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宏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由于工作调整,黄作庆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黄作庆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并经独立董事认可,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宏泽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18年5月8日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工厂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相关内容详见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李宏泽,男,45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7年3
月至2011年8月任本公司业务经理,2011年8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3月
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李宏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