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1-013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接到股东陈五奎先生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东或第一大股 质押股份 持股份
股东名称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东及其一致行 数量(万 比例
比例(%)
动人 股) (%)
2020 年 5 2021 年 4 深圳市高新投
陈五奎 是 2,188 80.78 1.77
月 11 日 月 12 日 集团有限公司
合计 2,188 80.78 1.77 - -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占公司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持股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已质押
持股数量 总股本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股东名称 比例 数量(万 持股份 股份限
(万股) 比例 股份 售数量 股份
(%) 股) 比例(%) 售数量
(%) 比例 (万 比例
(万股)
(%) 股) (%)
奥欣投资 39,229.04 31.73 18,750.00 47.80 15.17 0 0 0 0
喀什东方 13,449.74 10.88 9,200.00 68.40 7.44 0 0 0 0
合计 52,678.78 42.61 27,950.00 - 22.61 - - - -
注: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质押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份质押融资用于满足本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3)以 2021 年 4 月 14 日起算,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和一
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对应融资余额如下表所示:
时段 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 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 占公司总股本 对应融资余额
数量(万股) 动人所持股份比例(%) 比例(%) (万元)
未来半年内 16,050 28.93 12.98 32,000
未来一年内 7,900 14.24 6.39 18,000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5)股份质押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6)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良好,其质押的股份均是为上市公司融资提供增信担保,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