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合力泰 公告编号:2024-017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
续 3 个交易日(2024 年 1 月 31 日、2024 年 2 月 1 日、2024 年 2 月 2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8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 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披露了《2023 年度业绩预告》和《关
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1,200,000 万元至 900,000 万元,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651,000 万元至 -351,000 万元。报告期内亏损主要系主营业务影响及资产减值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 月修订)》第 9.3.1
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在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将坚持多措并举,依法合规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方式积极解决目前面临的问题,实现公司提质增效。
4.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合力
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 20 号),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对关注函中针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资产减值对业绩
影响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将按要求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前将有关说明
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予以披露。
5. 除上诉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 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
卖本公司股票。
7. 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