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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融信:关于〝奋斗者〞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登记完成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04

天融信:关于〝奋斗者〞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登记完成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3-030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奋斗者”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登记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期权简称:天融JLC6

    ● 期权代码:037342

    ●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日(第二批次):2023年4月11日

    ●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数量(第二批次):540.50万份

    ● 股票期权预留授予人数(第二批次):248人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9.630元/份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72个月

    ●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数:三期

    ●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批次)登记完成时间:2023年4月28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奋斗者”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批次)的登记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奋斗者”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奋斗者”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就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就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并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在公司内部系统对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
示,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28 日至 2022 年 4 月 6 日,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天。
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 2022 年 4 月 6 日公示期满,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披
露了《监事会关于“奋斗者”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
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2 年 3 月 27 日)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奋斗者”第一期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奋斗者”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奋斗者”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奋斗者”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激励计划及相关议案后,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以及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

    (五)2022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奋斗者”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六)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完成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
作,并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奋斗者”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七)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董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八)2022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奋斗者”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修订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并修订《“奋斗者”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奋斗者”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应条款。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2022 年 9 月 6 日,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修订“奋斗者”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

    (十)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一批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第一批次)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十一)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了《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第一批次)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在公司内部系统对激
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2 年 11 月
9 日,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天。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
2022 年 11 月 9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第一批次)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奋斗者”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十二)2022 年 11 月 18 日,公司完成了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
一批次)的登记工作,并于 2022 年 11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奋斗者”第一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登记完成公告》。

    (十三)2023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第二批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第二批次)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十四)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奋斗者”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第二批次)激励对象名单》,并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在公司内部系统对激励对
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2 日至 2023 年 4 月 21 日,
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天。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 2023年 4 月 21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
批次)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奋
斗者”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二、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的具体情况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预留授予日:2023 年 4 月 11 日;

    (三)预留行权价格:9.630 元/份;

    (四)预留授予人数及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向 248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
票期权 540.50 万份,包括在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任职的符合条件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预留授予股票  占公司目前总
                                  数量(万份)  期权总数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吴亚飚      董事、副总经理          10.00          1.5385%        0.0084%

 彭韶敏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5.00          0.7692%        0.0042%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      525.50        80.8462%      0.4435%

        人员(246 人)

  预留授予(第二批次)合计          540.50        83.1538%      0.4562%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股东大会批准最近一次股权激励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东大会批准最近一次股权激励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各激励对象获授的预留授予(第二批次)股票期权数量合计占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及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该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2、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股票期权在行权前激励对象不享受投票权和表决权,同时也不参与股票红利、股息的分配。

    3、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股票期权      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行权期    至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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