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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融信: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1

天融信:关于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2-070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
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25 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24.98 元/股(含)。

    一、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概述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6 日召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前次回购基础上,继续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均包含本数)。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1 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2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34%;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2 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25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8,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0.6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2022 年 1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6)。


    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原因及结果

  1、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原因

  根据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鉴于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85,371,070 股
剔除回购专户上库存股 11,315,107 股后的 1,174,055,96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0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3,481,119.26 元,不送
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6 月 15 日,除权
除息日为 2022 年 6 月 16 日;根据上述回购方案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进行调整。

  2、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结果

  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 25 元/
股(含)调整为人民币 24.98 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
(含已回购库存股)*10 股=23,481,119.26 元/1,185,371,070 股*10 股=0.198090 元(保
留小数点后六位),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0198090 元。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25-0.0198090=24.98 元/股(含)。

  本次调整后,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1 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24.98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003,202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
的 0.34%;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2 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24.98 元
/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006,405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6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三、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事项不变。公司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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