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109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
以直接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公司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炳怀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除激励对象李雪莹女士和孔继阳先生获授的暂缓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外,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除上述暂缓登记的激励对象及离职人员外,剩余 420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 420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 1,827,32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及《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鉴于公司 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3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59 名在职激励对象 2020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是“A”,同意对上述已离职的 3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98,73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上述在职且考核结果不是“A”的 5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导致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能解除限售的 28,321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27,051 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1.9736%,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191%。回购价格为 11.940 元/股,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该等回购注销事项符合公司 2020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