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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融信: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5

天融信: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013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7 日
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均包含本数)。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3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1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4,285,715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22%;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6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1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8,571,428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2.4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2020 年 12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4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14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1 年 2 月 3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股份数量 24,605,988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10%,最高成交价为 21.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0.2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511,947,835.98 元(不含交易费用),已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1,999,105.34 元(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1 月 7 日)前五个交易日(2020
年 12 月 30 日—2021 年 1 月 6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60,077,893 股。公司
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5,019,473 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能够及时到位,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
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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