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ST宏达 公告编号:2023-002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 盈利 3,500 万元至 5,000 万元
东的净利润 亏损:71,657.19 万元
同比上升:104.88%至 106.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亏损 5,200 万元至 3,700 万元
的净利润 亏损:71,805.92 万元
亏损同比减少:92.76%至 94.85%
基本每股收益 0.0809 元/股至 0.1156 元/股 -1.6569 元/股
营业收入 36,088.65 万元 56,573.30 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35,997.46 万元 54,845.69 万元
注:表格中扣除后营业收入,是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
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2022 年度具体数据请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业绩变动主要原因是:基于公司已经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称“事先告知书”),公司认为《关于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项下尚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 9,000 万元不再需要支付,由此增加公司利润 9,000 万元。
公司于 2022 年 05 月 06 日公告了《关于收购股权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
说明的公告》:按《关于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下称“收购协议”)条款规定,业绩承诺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骥勤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宁波骥勤”)、江苏卓睿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江苏卓睿”)需对公司补偿差异金额 22,500 万元,但由于当时上海疫情和专网案件尚未有处理结果的原因,公司于 2021 年度未确认上述金额。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03 日公告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事先告知书》明确了“专网通信为不具商业实质的自循环业务”,对应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为虚增收入和利润。
公司将继续积极处理已支付的 13,500 万元股权收购款,但由于宁波骥勤、江苏卓睿履约能力弱,按《企业会计准则》无法确认为其他应收款。公司将对后续进展另行公告。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
监立案字 0032022001 号),部分投资者基于此对公司提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
偿责任诉讼,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计诉讼金额为 63.88 万元。公司预期
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会新增该类诉讼,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公司未来会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对以前年度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可能会影响本期和上期数据,具体数据请以最终追溯调整结果为准。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2 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