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ST 宏达 公告编号:2022-084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收到股东发函暨提起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监事会收到股东发函的基本情况
近日,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达新材”)监事会收到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29.09%,以下简称“伟伦投资”)发来的《关于提请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履行职责提起诉讼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函》(以下简称“提请函”),提请公司监事会提起诉讼。《提请函》主要内容如下:
2019 年 9 月,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骥勤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
骥勤公司”)、江苏卓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卓睿公司”)以及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观峰公司”)签订《关于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截止到目前有证据证明该协议存在无效情形,若继续履行该协议,会致使宏达新材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此紧急情况下,如果不立即起诉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伟伦投资希望公司监事会发挥监督职能立即予以起诉,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二、关于提起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监事会收到《提请函》后高度重视,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起诉讼事项的议案》。本着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决定尽快对《关于上海观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相关事项提起诉讼。
因为上述提起诉讼事项尚未进入立案程序,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