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211 深市 ST宏达


首页 公告 宏达新材: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宏达新材: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7

宏达新材: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124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在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19)。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主持人:公司代董事长张雨人先生

    3、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13日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3: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 9:15至2021年12月16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B2栋1703室会议室。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60,176,54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7.03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25,736,54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9.07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4,44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963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9、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 1.00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徐国兴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60,176,543 股

    1.02.候选人:选举黄俊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60,176,543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徐国兴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00 股

    1.02.候选人:选举黄俊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00 股


    议案 2.00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顾其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60,176,543 股

    2.02.候选人:选举许良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60,176,543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顾其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00 股

    2.02.候选人:选举许良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00 股

    议案 3.00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符晓兵先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同意股份数:160,176,543 股

    3.02.候选人:选举邱云锋先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同意股份数:160,176,543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符晓兵先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同意股份数:800 股

    3.02.候选人:选举邱云锋先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同意股份数:80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合勤律师事务所委派梁翰林律师、肖愈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委派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合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合勤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