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123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被冻结银行账户的基本情况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近日通过查询银行账户信息获悉,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
经核实,截止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本部已有 1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涉
及被冻结金额合计人民币 238,698.09 元:
公司名称 开户行 账号 账户性质 已冻结金额(元)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
浦发银行徐汇支行 983XXXXXXXXXXXXXX512 基本户 238,698.09
份有限公司
二、银行账户被冻结原因
此前公司结合自身生产经营需要,与上海翔颐特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翔颐特”)于 2021 年 7 月 9 日签署《借款合同》,约定上海翔颐特向公
司出借人民币 500 万元(大写:伍佰万元整)。后上海翔颐特认为公司接连发生可能危及对其债务履行的情形,故诉至法院要求公司立即偿还借款本息。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此前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2)。
经核实,上海翔颐特在起诉后向法院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导致本次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
三、公司相关应对措施
目前公司正积极与上海翔颐特进行沟通,争取通过友好协商途径解决上述纠纷并解冻公司账户。
此外,公司已制定银行账户被冻结后的解决方案,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并将密切关注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的后续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本次被冻结的银行账户系公司本部的基本户,非公司主要银行账户,且公司有可用银行账户替代被冻结账户。公司主要业务均在各子公司主体开展,主要经营业务及主要收付款账户均在各子公司,目前公司子公司的高温硅橡胶业务及 PCBA 业务日常生产经营仍有序、正常开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部被冻结的账户总额为 238,698.09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03%;公司子公司被冻结的账户总额为 2,005,976.45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26%;公司及子公司尚未解冻的银行账户
被冻结标的金额约为 2,216 万元,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92%。
因此,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未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严重影响,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规定的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将争取尽快消除部分资金被冻结的风险,使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尽快恢复正常。
2、如果后续公司其他银行账户被冻结而对公司资金周转和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严重影响的,将可能导致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 条规定的情形,从而可能导致公司股票交易被深交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风险。
3、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