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76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殷燕女士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述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21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罢免杨鑫先生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上 述 议 案 详 情 请 参 阅 公 司 刊 登 在 《 证 券 时 报 》、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罢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关于罢免杨鑫先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相关议案需由董事会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