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8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 50%以上的股份被冻结、轮候冻结,如届时前述
股份全部被司法处置,存在可能导致上海鸿孜丧失公司控股股东地位的风险,进
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通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鸿孜企业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称“上海鸿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
股东 股股东或 本次涉及 占其所 占公司 委托日 轮候期
名称 第一大股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期 限 轮候机关 原因
东及其一 (股) 比例 比例
致行动人
上海
鸿孜 桂林市七
企业 是 3,960,39 4.52% 0.92% 2021-036 个月 星区人民 轮候
发展 7 8-6 法院 冻结
有限
公司
上海
鸿孜 桂林市七
企业 是 87,660,0 100% 20.27% 2021-036 个月 星区人民 轮候
发展 00 8-6 法院 冻结
有限
公司
合计 - 87,660,0 100% 20.27% - - - -
00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 拍卖等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上海鸿孜企
业发展有限 87,660,000 20.27% 87,660,000 100% 20.27%
公司
合计 87,660,000 20.27% 87,660,000 100% 20.27%
3、本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原因的说明
上海鸿孜所持有的 87,660,000 股公司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00%)首次
冻结系其与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伟伦”)之间股权转让
纠纷案件所致。经与上海鸿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到的上述数据外,其未收到与本次披露的
轮候冻结相关的法律文书,此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原因尚在与各相关方核实当
中,目前尚不明确此次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具体原因,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
续进展情况,并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累计被冻结、轮候冻结的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超过 50%,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1、上海鸿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产生重大影响。
2、上海鸿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上海鸿孜所持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之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暂无直接影响,亦未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各项业务均仍在有序进行中。但鉴于上海鸿孜所持股份被冻结数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较高,如届时前述股份全部被司法处置,存在可能导致上海鸿孜丧失公司控股股东地位的风险,进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4、本次上海鸿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之事项存在可能影响上海鸿孜与杭州科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间股权转让进程的风险。
5、近期公司注意到多家上市公司专网通讯业务疑似出现重大风险,其中部分上市公司就相关情况披露了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已就自身的相关业务及可能面
临的相关风险于 2021 年 6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子公司部分经营业务的风险
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收到并回复了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227 号)、《关于对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521 号)、《关于对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276 号)。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冻结事项的司法程序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2、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的书面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