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24-015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飞马国际”)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提名董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提名委员会核查推举,董事会同意提名赵力宾先生、李建雄先生、黄筱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石维磊先生、徐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当选并组成第七届董事会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监事会换届提名监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提名张彦先生、江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前述监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七届监事会。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当选并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七届监事会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监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监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纪律处分。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监事就任前,原董事、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监事职务。
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赵力宾先生,1962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毕业。曾任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876)董事,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55)董事长,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 1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赵力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建雄先生,1977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正高级经济师,九三中央农林委
副主任、青工委副主任,北京大学 EMBA、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后。现任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1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荣获第二十五届中国科协求是杰出青年成果转化奖、四川省创新型企业家、成都市“蓉漂计划”高层次创新人才,被授予成都市“诸葛精英”荣誉称号。担任中国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北京京瓦农业科技创新中心理事、北京市平谷区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专家。
李建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处担任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除因非本公司事项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两次通报批评处分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其他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筱赟先生,1984 年出生,先后毕业于上海电力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
业、上海高级金融学院 EMBA。2008 年 6 月至 2015 年 11 月先后担任恒生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工程师、产品市场经理、产品规划部副总经理、合规风控部总
经理。2015 年 12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杭州融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17
年 11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北京恒泰普惠信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 年 6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 Nisun International Enterprise Development Group Co., Ltd(宁圣国际企
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CEO。现任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副会长。
黄筱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现任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石维磊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战略管理学博
士、正教授职称。自 2008 年起,历任美国纽约市立大学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访问教授、上海交通大学高级金融学院教授;2022 年至今,任长江商学院教授。2022 年 5 月至今,兼任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石维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可先生,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管理学(会计学)博士,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特色税务会计研究团队特聘研究员,西南财经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特聘教师,美国会计学会会员。主持或主研过多个中央高校进本科研项目。多篇论文发表在《Social Science research
Network》等学术平台。于 2017 年起任职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现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会计系副系主任。
徐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彦先生 ,1980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工
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审计师。曾任审计署驻成都特派员办事处副处长,现任新希望集团党委委员、集团纪委书记,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兼任兴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监事、厦门望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理事、四川省内部审计师协会副秘书长、广东省企业内部控制协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等。2021年 1 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张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最近十二个月内在控股股东处任职以及目前在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处担任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江鹏先生,1984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获上海交通大
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获博士学位,上海交通大学数学系理学硕士。宁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慈溪市环杭州湾金融科技研究院院长,复旦泛海国际金融学院数字研究中心副主任,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 MBA 创业导师,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本科外聘教师等。
江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方处担任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