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Feima International Supply Chain Co., Ltd.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 11 号汇通大厦 11B)
二〇二三年半年度报告
【2023 年 8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赵力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汪翔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本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包括宏观经济风险、政策变动风险、市场竞争与运营风险以及管理风险等,有关风险因素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部分予以描述,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16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1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2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2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3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3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3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三、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释 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公司/本公司/飞马国际 指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劳动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报告/本半年度报告 指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报告期 指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控股股东/重整投资人/新增鼎公司 指 新增鼎(海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中院 指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管理人/中伦律所 指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注:深圳中院已于
《重整计划》 指 2021 年 11 月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
司回归正常发展轨道。)
骏马环保 指 深圳骏马环保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鼎富集团 指 GREAT RICHY GROUP LIMITED(鼎富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
司
大同富乔 指 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合冠 指 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特别注明的除外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飞马国际 股票代码 002210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飞马国际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Shenzhen Feima International Supply Chain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FEIMA INTL
有)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赵力宾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喻言 刘智洋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
五路 11 号汇通大厦 11B 五路 11 号汇通大厦 11B
电话 0755-33356391 0755-33356808
传真 0755-33356392 0755-33356392
电子信箱 yan.yu@fmscm.com zhiyang.liu@fmscm.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 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22 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97,937,849.01 105,037,784.44 88.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6,901,664.69 540,713.14 1,176.40%
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024,896.66 -12,629,825.31 147.70%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24,905,691.82 -54,867,823.49 145.39%
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26 0.0002 1,2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26 0.0002 1,2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56% 0.34% 2.22%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332,361,589.05 1,243,401,106.33 7.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273,395,877.14 266,391,510.53 2.63%
产(元)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 -21,387.49
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