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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飞马: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06

*ST飞马: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 飞马            公告编号:2021-104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目前,《重整计划》载明的执行完毕标准事项已全部实施完成,公司将及时向深圳中院申请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后续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飞马国际”)于前期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关于法院指定重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裁定受理了对本公司重整的申请,并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重整管理人。2020年12月,深圳中院作出了(2020)粤03破568号之一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飞马国际重整程序,公司重整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详见2020年12月19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

  自深圳中院于2020年12月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后,公司、重整投资人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增鼎公司”)在管理人的监督下积极推进
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截至目前,公司重整计划载明的执行完毕标准事项的执行进展情况如下:

  1、《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标准事项一:重整投资人根据重整计划应支付偿债资金5,000万元及偿债借款2亿元已支付完毕。

  执行进展情况:重整投资人新增鼎公司已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5,000万元偿债资金和1.5亿元偿债借款支付至管理人账户,并于2021年1月15日将剩余5,000万元偿债借款支付至管理人账户,已满足本事项确认执行完毕条件。

  2、《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标准事项二: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应当支付的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已经支付完毕,尚未符合支付条件的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已经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提存至管理人账户。

  执行进展情况:应当支付/提存的相关费用款项已支付或提存至管理人账户,已满足本事项确认执行完毕条件。

  3、《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标准事项三: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参照普通债权受偿方案提存的股票已经提存至管理人账户。

  执行进展情况:有财产担保债权已经提存股票至管理人账户,已满足本事项确认执行完毕条件。

  4、《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标准事项四:职工债权已经全额清偿完毕。

  执行进展情况:职工债权已全额清偿,已满足本事项确认执行完毕条件。
  5、《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标准事项五: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应当向债权人分配的资本公积转增股票已经分配完毕,或已提存至管理人账户。

  执行进展情况:应当向债权人分配的转增股票已分配予债权人或已提存至管理人账户,已满足本事项确认执行完毕条件。

  6、《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标准事项六: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应当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股票已划转至重整投资人账户,或已提存至管理人账户。

  执行进展情况:公司于本公告同日披露了《关于执行重整计划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03),应当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股票已全部划转至重整投资人账户,已满足本事项确认执行完毕条件。

    综上,《重整计划》载明的执行完毕标准事项已全部实施完成,公司将及时向深圳中院申请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后续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7、截至目前,新增鼎公司持有公司股份795,672,8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0%。为保证重整后公司控制权稳定,新增鼎公司出具了《承诺函》,承诺通过重整程序受让的飞马国际股票自完成过户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二、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重整计划》载明的执行完毕标准事项已全部实施完成,后续公司将及时向深圳中院申请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但能否获得深圳中院裁定批准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仍可能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截至目前,公司股票交易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不变,仍为“*ST飞马”)。公司将在取得深圳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的法律文书,并在符合有关条件和要求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风险警示事宜,后续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及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关注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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