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 飞马 公告编号:2021-094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飞马国际”)
于2018年11月13日披露了《关于涉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2)、2019年4
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
2019 年 5月 18 日披 露 了《 关于 公 司涉 及 诉讼/ 仲 裁事 项及 进 展的 公 告》(公 告 编号 :
2019-048)、2019年8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085)、2019年8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9-088)、2020年6月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
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2021年1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
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2021年5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2021年6月30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涉及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以及相关公告,现
就公司前期披露的以及截至目前所了解到的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情
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涉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及进展情况
序 案号 受理机构 起诉方/ 被起诉方/ 案由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号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本金
(2019)沪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01 民初 裁定驳回原告上海寰
368 号、 深圳市中级 上海寰亚电力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 亚电力运营管理有限
1 (2021)粤 人民法院 运营管理有限 份有限公司等 合同纠纷 49,223.84 公司的起诉。案件前
03民初 5921 公司 期披露情况见公司
号 披 露 的 2020-039、
2021-052 号公告。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及前期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尚未获悉其他应予以披露而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0年12月19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8),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于2020年12月17日作出了(2020)粤03破568号之一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重整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目前,管理人、公司、重整投资人以及有关方正积极推进公司重整计划的执行。
2、针对上述涉诉/仲裁事项,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了相应会计处理。截至目前,①公司部分诉讼/仲裁案件收到了法院或仲裁机构送达的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对裁定由公司承担相关责任的债权,经公司管理人审核并报深圳中院确定后,公司已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清偿,相关清偿责任已履行完毕。②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尚处于未开庭审理、判决或处于上诉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及《重整计划》的有关规定,对裁定由公司承担相关责任的债权,经公司管理人审核并报深圳中院确定后,公司将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以预留股份进行清偿,将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以及本期利润或者期后利润造成进一步不利影响。
3、公司及公司管理人对上述案件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正积极与有关方进行沟通、协商,并聘请律师团队协助进行应对,争取尽快解决相关事项。后续,公司将根据上述案件和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