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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飞马: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2019/06/11)

公告日期:2019-06-11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飞马              公告编号:2019-063
债券代码:112422              债券简称:16飞马债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飞马,证券代码:002210)交易价格于2019年6月5日、6日、1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5月14日、5月17日、5月22日、5月28日、5月31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2、045、047、052、055、057)以及相关公告,就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以及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事项,涉及诉讼/仲裁以及银行账户、股权资产冻结事项,公司被立案调查事项、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以及延期回复深交所年报问询函等事项进行了披露或核实说明。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公司于2019年6月3日披露了《关于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答复公告》(公告编号:2019-059),就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要求发行人书面回复并公开披露对提前兑付“16飞马债”本息的意见及落实安排的议案》进行了答复。目前,公司正与有关方进行沟通协商,积极寻求解决方案。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于2019年6月4日披露了《关于回复深交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就深交所对公司2018年报问询事项进行了回复说明。同日,公司披
露了《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2018年年度报告(更新后)》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新后)》,对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更正补充,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4、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存在其他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截至目前,公司被立案调查事项尚未有明确结论,同时公司根据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有关要求正积极进行相关自查、整改,后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公司尚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截止目前,尚未发现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经了解,公司控股股东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存在被动减持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动减持/被轮候冻结暨后续可能继续被动减持股份及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截至目前有关方未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续可能存在继续被动减持股份的情况;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的股份可能存在被司法处置进而可能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后续变化情况,督促其及有关方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经了解,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