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ST 飞马 公告编号:2021-114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1天,并于2021年12月2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2、公司证券简称将由“*ST飞马”变更为“飞马国际”,证券代码仍为“002210”。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
3、风险提示
(1)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股票近期涨幅较大,自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30日连续十个交易日收盘价累计涨幅为35.77%,同时近期股票交易量增加,股票交易换手率较高。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
级市场交易风险。
(2)公司市盈率较高的风险。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滚动市盈率为
2404.82,公司所属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7.91,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20.17。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存在市盈率较高的风险,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务收入246,071,777.5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81,340,474.5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97,899,944.27元,基本每股收益3.94元/股。公司2021年1-3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88,056,747.4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34,460.3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16,060.94元,基本每股收益0.0014元/股。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但短期内公司股价
涨幅较高,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
意投资风险。
(4)公司近期不存在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筹划重大事项(包括按照重整计划注入相关资产事项),后续如实施相关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退示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A股
2、证券简称:由“*ST飞马”变更为“飞马国际”
3、证券代码: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210”
4、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年12月2日
5、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
二、公司股票交易原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
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因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3.2.1 条第(四)项的相关规定,公
司股票交易自 2019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飞马国际”
变更为“*ST 飞马”)。
2、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因公司 2018 年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公司 2019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及净资产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3.2.1 条第(一)、(二)项的相关规定,在
公司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后,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
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3.2.1 条第(十一)项的相关规
定,因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裁定受理了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交易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不变,仍为“*ST 飞马”)。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川华信审(2021)第0032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6,071,777.50元,净利润为8,281,340,474.51元,期末净资产为129,282,060.58元,以及深圳中院于2021年11月作出了(2020)粤03破568号之十三《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股票交易前期因审计意见类型、净利润和净资产事项以及公司被申请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退市风险警示以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亦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暂停上市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有关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四、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经审核,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同意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12月1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1天,自2021年12月2日(星期四)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证券简称将由“*ST飞马”变更为“飞马国际”,证券代码仍为“002210”,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
五、风险提示
1、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股票近期涨幅较大,自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30日连续十个交易日收盘价累计涨幅为35.77%,同时近期股票交易量增加,股票交易换手率较高。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2、公司市盈率较高的风险。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滚动市盈率为2404.82,公司所属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7.91,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20.17。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存在市盈率较高的风险,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务收入246,071,777.5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81,340,474.5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97,899,944.27元,基本每股收益3.94元/股。公司2021年1-3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88,056,747.4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34,460.3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16,060.94元,基本每股收益0.0014元/股。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但短期内公司股价涨幅较高,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近期不存在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筹划重大事项(包括按照重整计划注入相关资产事项),后续如实施相关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