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8-093
债券代码:112422 债券简称:16飞马债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飞马国际,证券代码:002210)交易价格于2018年10月10日-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尚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截止目前,尚未发现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公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动减持暨被司法冻结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88)和《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未能如期兑付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89),由于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违约,公司控股股东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投资”)被动减持本公司股份10,714,699股,此外,飞马投资以所持部分本公司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的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未能如期偿付应付利息及相关回售款项,构成实质性违约。截至目前,飞马投资正积极与有关债权人进行沟通、探讨解决相关问题的可行措施,若后续有进一步进展,飞马投资将
及时告知本公司并履行披露义务。
4、经了解,公司控股股东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存在被动减持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动减持暨被司法冻结的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92)。
5、经了解,公司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至目前,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正在编制中,如发现公司业绩与2018年7月31日披露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作出的“2018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将会及时进行业绩修正并披露。
3、《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