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8-065
债券代码:112422 债券简称:16飞马债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停牌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飞马国际,证券代码:002210)自2018年4月18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关于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
截至目前,由于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交易标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同时在停牌筹划期间由于聘请的中介机构受相关规定要求影响,相关准备工作未能及时完成,本次筹划交易方案及相关事项仍需作进一步协商、论证和完善,目前尚不具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有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的条件。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飞马国际,证券代码:002210)将自2018年8月6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承诺继续停牌不超过5个交易日(即不晚于2018年8月13日)披露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若不能披露预案的,公司股票将复牌。
关于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停牌期间公司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并请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
一、本次筹划事项的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各方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各项工作,主要包括:
序号 披露日期 公告名称 公告编号
1 2018-04-18 关于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 2018-018
2 2018-04-25 关于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8-020
3 2018-05-04 关于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8-031
4 2018-05-11 关于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8-033
5 2018-05-18 关于推进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8-034
6 2018-05-25 关于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8-036
7 2018-06-01 关于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8-038
8 2018-06-05 关于申请继续停牌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告 2018-041
9 2018-06-12 关于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8-047
10 2018-06-20 关于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8-048
11 2018-06-26 关于继续停牌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进展公告 2018-051
12 2018-07-03 关于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8-052
13 2018-07-10 关于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8-054
14 2018-07-17 关于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8-056
15 2018-07-24 关于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8-058
16 2018-07-26 关于继续停牌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进展公告 2018-059
二、继续停牌的原因及预计复牌安排
由于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交易标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同时在停牌筹划期间由于聘请的中介机构受相关规定要求影响,相关准备工作未能及时完成,本次筹划交易方案及相关事项仍需作进一步协商、论证和完善,截至目前尚不具备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有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本次拟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的条件。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飞马国际,证券代码:002210)将自2018年8月6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承诺继续停牌不超过5个交易日(即不晚于2018年8月13日)披露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若不能披露预案的,公司股票将复牌。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各项工作,积极推进本次交易进展,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至少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及时进行公告并复牌。
三、相关承诺
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并复牌,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筹划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鉴于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