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8-034
债券代码:112422 债券简称:16飞马债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进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飞马国际,证券代码:002210)自2018年4月18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司《关于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和《关于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031、033)。
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交易标的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交易方案及相关事项仍需进一步协商、论证和完善,公司预计将无法在原计划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一、本次筹划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筹划事项主要交易对方、交易方式和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筹划事项为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标的公司股权,同时拟进行配套融资。本次筹划事项主要交易对方、交易方式、标的资产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关于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及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方案的具体内容仍在沟通、协商和论证中,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停牌前一个交易日的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前10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种类
(%)
1 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801,388,899 48.48 A股人民币普通股
2 黄壮勉 310,781,250 18.80 A股人民币普通股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光
3 大信托-励上2号集合资金信托 46,380,000 2.81 A股人民币普通股
计划
4 深圳前海骏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3,392,136 1.42 A股人民币普通股
5 赵自军 21,931,384 1.33 A股人民币普通股
6 UBSAG 20,470,541 1.24 A股人民币普通股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英
7 大信托-尊赢ZY-002号:证券 14,340,000 0.87 A股人民币普通股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8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睿赢69 14,196,000 0.86 A股人民币普通股
号单一资金信托
前海开源基金-民生银行-前海 A股人民币普通股
9 开源乾立亨1号资产管理计划 12,621,028 0.76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国投泰
10 康信托瑞福16号证券投资单一资 11,508,600 0.70 A股人民币普通股
金信托
2、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种类
(%)
1 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801,388,899 48.48 A股人民币普通股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光
2 大信托-励上2号集合资金信托 46,380,000 2.81 A股人民币普通股
计划
3 UBSAG 20,470,541 1.24 A股人民币普通股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英
4 大信托-尊赢ZY-002号:证券 14,340,000 0.87 A股人民币普通股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5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睿赢69 14,196,000 0.86 A股人民币普通股
号单一资金信托
前海开源基金-民生银行-前海 股人民币普通股
6 开源乾立亨1号资产管理计划 12,621,028 0.76 A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国投泰
7 康信托瑞福16号证券投资单一资 11,508,600 0.70 A股人民币普通股
金信托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8 陕国投·【荣泰1号】证券投资集 11,197,813 0.86 A股人民币普通股
合资金信托计划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9 陕国投·荣耀5号证券投资集合 9,435,960 0.73 A股人民币普通股
资金信托计划
10 梁海 8,893,441 0.69 A股人民币普通股
(三)聘请的中介机构及工作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聘请的中介机构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和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审计、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四)本次交易需要的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本次交易需履行的内部审批或备案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以及其他相关方必要的内部审批或备案。本次交易方案确定后,公司及相关方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后,报送所涉及的监管机构审批。
二、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1、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
在与交易各方达成交易意向的基础上,为避免信息扩散引起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4月18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与相关交易对手开展了初步谈判、磋商,并与交易对手方签署了交易框架/意向协议,目前正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审计、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2、延期复牌原因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和有关各方对涉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但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交易标的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交易方案及相关事项仍需进一步协商、论证和完善,预计难以按原计划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确保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三、后续相关工作安排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各项工作,积极推进本次交易进展,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及时公告并复牌。
若公司预计无法在进入重组停牌程序后 2 个月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
案(或报告书),但拟继续推进的,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并在议案通过之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并披露继续停牌公告;若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并复牌。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公司承诺自发布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公司承诺自发布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