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8-015
债券代码:112422 债券简称:16飞马债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期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控股股东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飞马国际”)于 2017年 12月 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100),控股股东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投资”)拟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
日前,公司收到了飞马投资《关于拟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飞马国际股份期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飞马投资本次减持已期满,在本次减持期间其未实施减持本公司任何股份。具体相关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
截至本次减持期满,飞马投资未实施减持本公司任何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飞马投资持有本公司801,388,89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8.48%,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飞马投资作出的关于减持股份相关承诺详见《关于控股股东拟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100)。
截至本公告日,飞马投资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飞马投资本次减持已期满,本次减持遵守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飞马投资未来如有减持本公司股份计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飞马投资《关于拟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飞马国际股份期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