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公告编号:2018-008
债券代码:112422 债券简称:16飞马债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实施进展的公告
控股股东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飞马国际”)于 2017年 12月 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100),控股股东飞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投资”)拟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飞马投资于日前向公司发来《关于拟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飞马国际股份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飞马投资本次减持股份的实施时间已过半,尚未实施减持任何股份。
本次减持股份实施期间,飞马投资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本次减持股份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飞马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减持,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飞马投资本次减持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