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查、核对了相关材料后,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天誉支行申请授信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授信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亦不要求公司提供反担保,该关联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广东达道智能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子公司向达道智能采购瓶胚模具及配套装置系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和市场化原则。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楚玉峰、梁彤、余应敏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