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4134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4 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葛立新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向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集团”)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借款额度,该借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上述议案经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将原有150,000万元的借款额度增加至400,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兴泰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 1688 号
注册资本:7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郑晓静
经营范围: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以及从事企业策划、管理咨询、财务顾问、公司理财、产业投资以及经批准的其他经营活动。
兴泰集团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90,411,215,584.66 元
净资产 37,715,969,351.38 元
营业收入 7,044,039,501.46 元
净利润 944,609,858.76 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
2、借款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前;
3、借款用途:用于补充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流动资金;
4、借款利率:年利率不超过 5%;
5、担保措施:无担保;
6、借款的发放和偿还: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资金缺口情况,随时向兴泰集团借款或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借款利率不超过 5%,是综合考虑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融资成本和外部金融机构的报价的基础,并结合未来 12 个月融资的难度和融资成本趋势,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同业竞争等其他事项。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短期流动资金缺口,相比其他融资方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有利于公司流动资金的平衡,减少短期流动资金压力,取得大股东对公司的积极支持。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报告期内,公司与该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兴泰集团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的借款额度,该借
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024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从兴泰集团借款余额为人民币20,000 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
对《关于增加 2024 年度向控股股东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增加向控股股东借款额度系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借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借款利率不超过 5%未发生变更。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