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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13

合肥城建: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4092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肥城建拟以自有资金对参股公司合肥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华侨城”)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概述

  合肥华侨城系公司参股公司之参股公司,深圳华侨城港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合肥华兴空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投资”)分别持有其51%和49%股权,公司持有华兴投资28.5714%股权。合肥华侨城主要负责合肥空港国际小镇项目的开发建设。为满足项目开发建设的资金需求,各股东方拟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对合肥华侨城提供财务资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相关规定,鉴于华兴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公司无法向参股公司华兴投资提供财务资助。为推进项目开发建设进度,切实履行股东出资义务,因此,公司拟对合肥华侨城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该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协议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对象:合肥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3)资金用途:用于华侨城空港国际小镇项目开发

  (4)本次财务资助的期限:不超过三年


  (5)财务资助利率:4.75%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住所:合肥市经开区华侨城国际小镇 2 号地块商业 S3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时间:2019 年 6 月 20 日

  (5)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蒋澄炜

  (7)经营范围:新型城镇化投资及开发运营;产业园区开发、招商及运营;文化旅游项目投资及开发运营;一级土地整理;房地产开发;酒店、餐饮项目的投资与开发;住宿服务;餐饮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学校、会展项目的投资及开发、招商、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

                              2024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7,820,139,192.04 元

            净资产                3,580,690,352.96 元

          营业收入                223,681,642.43 元

            净利润                  32,826,005.93 元

    二、财务资助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符合房地产项目开发惯例,参股公司合肥华侨城的重大事项需经其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共同商议后决策,同时公司将委派相关人员至合肥华侨城进行工程、财务、经营方面的有效管控,保证资金安全。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对《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对参股公司合肥华侨城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空港国际小镇项目的开发,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开发进程,使项目顺利完工并销售,合肥华侨城的其它股东也约定按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包括本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未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额度占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8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4、借款协议;

  5、合肥华侨城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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