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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合肥城建: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4030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
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92,247,028.30 元(母公司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9,414,836.46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883,478,440.55 元,减去 2023 年
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0 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0 元,减去 2023 年支付 2022
年度的现金股利40,164,594.70元,2023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1,935,560,874.15元。

  本着既能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803,291,894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5 元(含税)。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
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结合行业情况和公司发展阶段,制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宏观经济和行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所做出的重要决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知情人的范围,告知相关知情人应履行保密义务和严禁内幕交易,对知情人进行了备案登记。

  2、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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