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肥城建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9]2141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5 日向 16 名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
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0,987,791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为 9.01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96.91 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15,00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984,999,996.9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36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7,578.26 万
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7,737.62 万元,累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和累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15,762.38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
净额为 1,542.84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17,305.23
万元。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公
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专项使用管理。
2020 年 8 月 19 日,公司与合肥工投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
业科技”)、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合肥分行”)和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渤海银行合
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3000243000789),工业科技在渤海银
行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2353280000502)。四方监管协议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003000243000789 2,809.01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002353280000502 0.00
合 计 2,809.01
2020 年 8 月 19 日,公司与合肥工投环湖科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环湖科创”)、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
行合肥望江路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 司 在 工 商 银 行 合 肥 望 江 路 支 行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账 号 :
1302010519200666666),环湖科创在工商银行合肥望江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账号:1302010519200223340)。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 1302010519200666666 0.5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 1302010519200223340 0.08
合 计 0.67
2020 年 8 月 19 日,公司与合肥庐阳工投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庐
阳工投”)、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河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合肥
银河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国元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
在工商银行合肥银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2015419200888883),
庐 阳 工 投 在 工 商 银 行 合 肥 银河 支行 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1302015419200363130)。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河支行 1302015419200888883 3,283.3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银河支行 1302015419200363130 0.00
合 计 3,283.35
2020 年 8 月 19 日,公司与合肥庐阳工投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庐
阳工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南路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合
肥马鞍山南路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中国银行合肥马鞍山南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179757552310),庐阳工投在中国银行合肥马鞍山南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账号:185758045143)。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南路支行 179757552310 2,611.3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马鞍山南路支行 185758045143 0.10
合 计 2,611.45
2020 年 8 月 19 日,公司与合肥新站工投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站工投”)、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四牌楼支行(以下简称“浦
发银行合肥分行四牌楼支行”)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
合证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
方监管协议》,公司在浦发银行合肥分行四牌楼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
号:58050078801500001060),新站工投在浦发银行合肥分行四牌楼支行开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8050078801100001070)。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四 58050078801500001060 8,598.76
牌楼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四 58050078801100001070 1.98
牌楼支行
合 计 8,600.74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
民币 37,737.62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人民币 45,000.00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
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2 年 4 月 19 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针对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