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023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审计服务工作中,容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的发表了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1 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容诚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3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018 人,其中 4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 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19 年度收入总额为 105,772.13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82,969.01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46,621.72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210 家上市公司 2019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25,290.04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7 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
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卢珍,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200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长信科技、皖天然气、合肥城建、设计总院、中旗股份、浩淼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和龙,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合肥城建、小六汤包、禾昌聚合、华海生物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贤中,201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精达股份、洽洽食品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卢珍、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和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贤中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新聘、续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我们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