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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07

合肥城建: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015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
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6 日于 9 时在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晓毅先生、陈奇梅先生、吴修平先生、田峰先生、秦震先生、钱元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周亚娜女士、徐淑萍女士、陈青先生、尹宗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 11 人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人,独立董事 4 人,职
工代表董事 1 人(直接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独立董事候选人周亚娜女士、徐淑萍女士、陈青先生、尹宗成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上
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晓毅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
究生,高级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职业经理人。历任合肥市城市改造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科长、副主任。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常务理事,安徽省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安徽省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合肥市政协常委,合肥城建巢湖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合肥城建蚌埠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宣城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合肥城建广德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合肥城建琥珀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晓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69,920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王晓毅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陈奇梅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
科,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城市规划师。历任合肥市城市改造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设计室副主任、主任,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合肥华兴空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合肥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奇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35,200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陈奇梅先生不属于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吴修平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
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巢湖市政府驻上海招商小分队(办事处)主任,巢湖市政府驻南京招商办事处主任,合肥市委组织部副调研员,党代表联络办主任。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吴修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吴修平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田峰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
经济师,会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部经理,庐江和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合肥琥珀扬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田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0,307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田峰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秦震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
生。历任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合肥兴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合肥市集体工业联合社理事长,合肥城市通卡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长,合肥华侨城环巢文旅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合肥力澜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合肥国嘉产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徽火花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庐江兴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秦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秦震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钱元美女士: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
学历。历任合肥四方化工集团公司财务科副科长、科长、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会计师。现任合肥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会计师。

    截至本公告日,钱元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钱元美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亚娜女士:1954 年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安徽大学会计学教授,
中共党员。曾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02 年 3 月获独立董事资格证。兼任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周亚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周亚娜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徐淑萍女士: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法学博士,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合肥、淮北仲裁委仲裁员,撰写学术专著多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 余篇,多次获得国家级及省部级教学及科研奖项。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 12 月获独立董事资格证。兼任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徐淑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徐淑萍女士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陈青先生:195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MBA 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健特生
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天恒可持续发展研究所所长,联合国 UNDP 中国项目国家委员会委员。现任无锡健特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巨人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博济医院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 获独立董事资格。

    截至本公告日,陈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陈青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尹宗成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安
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共党员。独立撰写学术专著一部,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70 余篇。2015 年 10 月获独立董事资格证。兼任安徽省天然
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万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尹宗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尹宗成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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